高蒙老师晚上好!在工作中,我遇到以下问题:1.我们老板名下有几家公司,其中有家工程建设公司是去年6月份成立的,承接的业务基本是政府的新农村建设或者乡村道路改造,工期一般在半年内能完成。对于工人工资记在哪个科目好一点呢?2.这家工程建设公司在今年6月前的账是给代理记账公司做,我发现她们有些科目用的不合理,今年6月开始,我们公司接回来自己做账了,对于会计科目我可以更改吗?3.老板名下有几家公司,做账出纳都是我一个人,这样合理合法吗?<br>期待高蒙老师的回复!谢谢!
会计实操会计问答问答详情
老师已回复
于2022-06-22 16:46:14发布

实操老师

职称及荣誉: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答:1.借:合同履行成本(新准则)/劳务成本(旧准则)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可以更改的更合理
可以做个更改分录调整
3.实际工作中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但是会计和出纳如果同一个人做的话 可能无法相互审核 ,监督,可能做错,或者 出现舞弊(挪用公款等),你自己做不用担心无心,就是自己要复核好,不要错即可

同学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沟通,祝学习愉快!
2021-11-24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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