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课程里关于购买衣服入账劳保费用的部分,老师说可以向税局证明服装是公司的,课程里说了三个理由,这三个理由在现实当中税局会同意吗?不同意该怎样处理?<br>可能是各个地方的税局不同,我们实际工作中税局也没同意,如果还是不同意的话有其他的做账方法或者补救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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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已回复
于2022-06-22 16:46:14发布

实操老师

职称及荣誉: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答:如果证据链齐全,根据税法规定是其发生的合理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作为员工福利费用处理,这种会存在扣除限额,工资总额的14%可以税前扣除,可能会存在纳税调增。建议同学先与专管员沟通,再行处理。
2021-10-0715: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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