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 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 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关于补偿基数的计算标准。
①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最低工资标准
③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即: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x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