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补充协议,是不是还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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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补充协议,是不是还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更新于:2019-05-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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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补充协议,是不是还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规定,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根据这两个政策,对补充协议没有增加金额的,应不用补贴印花。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适用税率千分之一。

  应交印花税=20年*1000000元*千分之1=20000元。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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