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得债权的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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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得债权的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新于:2019-05-17 21:21
标签: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个人,股东,债权,分得,缴纳

分得债权的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该缴纳,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债权转股权缴纳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看股权价值高低,如果债权的价值高于股权的价值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债权转股权,可以看成两个行为:

1、收回债权

2、用收回债权的资金购买股权。

如果债权的本利和是1000万元,收回的资金是1100万元,这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差价100万元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收回1100万元的资金后,购买了1100万的股权。

如果债权本利和是1000万元,收回资金900万元,那么就亏损了,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股东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计税额按照所得金额来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分得债权的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在分得债权的时候,这个税自然是要缴纳的,主要是交纳多少的问题,以上说到的个税的税率以及计税方式供您参考,有不懂得,可以在问答栏目提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