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会计实操
首页税务资讯正文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更新于:2019-04-21 10:57
标签:消费税,计税,方法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答: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税时消费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消费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计算题

答:某化妆品公司,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10万,委托外单位加工成初级化妆品,对方收取加工费100万。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加工完毕收回初级化妆品,其中60%用于继续生产高级化妆品,高级化妆品本月含税销售额2340万元,另外的40%按成本价加价15%对外销售。计算该化妆品公司本月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受托方应纳增值税=100*17%=17万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10+100)/(1-30%)=300万元

  代扣代缴消费税=300*30%=90万元

  继续生产高级化妆品: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340/(1+17%)=20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17%=340万元

  消费税=2000*30%=600万元

  可以抵扣的消费税=90*60%=54万元

  直接出售:

  成本价=(110+100)*40%+90*40%=120万元

  销售额=120*(1+15%)=138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38*17%=23.46万元

  化妆品公司应纳增值税=340+23.46-17=346.46万元

应纳消费税=600+90-54=636万元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欢迎持续关注财知云网的更新!